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范圍擴至近親屬,連續參加居民醫保可獲提高大病保障支付限額;2025年廣東增加34個藥品納入醫保;618個藥品可在“雙通道”零售藥店醫保支付購買;門特待遇認定信息全省互認……自1月1日起,廣東醫療保障有不少新變化、新舉措正式實施,全力保障參保人群就醫、用藥需求,來看記者的梳理。

1月1日起,廣東醫保有不少新變化。
參保待遇
醫保“家庭共濟”范圍擴大至近親屬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符合規定的費用。
據省醫保局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連續參保和基金零報銷有激勵
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參保1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800元;對當年基金零報銷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800元。兩項激勵額度可累加。連續參保激勵和零報銷激勵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所在統籌地區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居民發生大病報銷并使用獎勵額度后,前期積累的零報銷激勵額度清零;斷保之后再次參保的,連續參保年數重新計算。
對斷保人員設置“兩個等待期”
自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參保期內參保或未連續參保的人員,設置參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其中,未連續參保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變動待遇等待期1個月,參保人員可通過繳費修復變動待遇等待期,每多繳納1年可減少1個月變動待遇等待期,連續斷繳4年及以上的,修復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變動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修復等待期的繳費標準按照當年參保地的個人繳費標準。
醫保藥品
新版藥品目錄增加34個藥品
《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5年版)》(以下簡稱《2025年版目錄》)共有藥品6399個,比2024年增加34個藥品。其中,西藥1396個,中成藥1336個(含民族藥95個),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部分427個(含西藥369個、中成藥58個),中藥飲片1655個,醫療機構制劑1585個。
藥品分甲、乙類。甲類藥品不設定個人先自付比例,乙類藥品先由參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個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統籌地區確定,并報省醫保局備案。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時不分甲、乙類。
調出藥品有半年過渡期
本次調整中新增的藥品按規定納入基金支付范圍,調出的藥品同步調出基金支付范圍。
為保障用藥連續性,對《2024年國家藥品目錄》調整中續約失敗被調出的國家談判藥品給予過渡期,2025年6月底前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可按原醫保支付標準繼續支付,仍按原醫保支付標準享受“雙通道”和單獨支付政策。
新集采“國談藥”以廣東中選價醫保支付
《2025年版目錄》中的國家談判藥品(“國談藥”)執行全國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本次調整新納入的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以其在廣東省的中選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標準,各地根據基金承受能力確定報銷比例。
廣東省醫保局強調,對于確定醫保支付標準的競價藥品和國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實際市場價格超出醫保支付標準的,超出部分由參保人員承擔,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實際市場價格低于醫保支付標準的,按照實際價格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參保人員分擔,工傷保險基金按實際價格支付。因此,對于同一通用名藥品有多家企業生產的,鼓勵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優先配備價格不高于醫保支付標準的藥品,支持其臨床使用,減輕患者負擔。
指引非“雙通道”方式外購“國談藥”將被約談
省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和工傷康復協議機構將于2025年2月底前召開藥事會,根據《2025年版廣東藥品目錄》及時調整本機構用藥目錄和外配目錄,對國家談判藥品做到應配盡配。優先將按規定在定點零售藥店不得銷售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肽類激素等國家談判藥品,納入本機構用藥目錄。廣東省醫保局強調,充分考慮患者用藥延續性和待遇穩定性,對國家談判藥品協議期結束轉為常規乙類的藥品,定點(協議)醫療機構應繼續將其納入本機構藥品用藥目錄和外配目錄。
廣東以《2025年版廣東藥品目錄》為基礎,借助國家醫保信息平臺、藥品追溯碼、醫保藥品云平臺等渠道,收集、完善、維護本地醫保藥品配備、流通、使用信息,加強對本地醫保藥品配備使用情況的精細化管理。
廣東省醫保局指出,各地要加強監管,對于指引參保人通過非“雙通道”方式外購國家談判藥品的醫療機構,要予以提醒、約談,并納入飛行檢查重點對象。
藥品購買
618個藥品可在“雙通道”零售藥店醫保購買
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25年“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的通知》,廣東省更新了“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范圍,將新增的協議期內國家醫保談判藥品(以下簡稱“國談藥”)和“嶺南名方”醫療機構制劑及時調入,并于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參保患者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外配處方,可到“雙通道”零售藥店購買“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內的藥品,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和住院期間使用單獨支付范圍內的藥品,藥品費用由醫保基金與定點醫療機構單列結算,不納入相關額度。
記者梳理發現,618個藥品和制劑中,包含“國談藥”406個,競價藥品21個,轉為醫保藥品目錄內常規藥品的原“國談藥”183個,醫保藥品目錄內“嶺南名方”醫院制劑8個。
與2024年相比,被列入范圍的藥品和制劑數量增加了92個。其中,屬于單獨支付藥品、不屬于“雙通道”管理藥品范圍的“嶺南名方”醫院制劑在2024年的復康寧膠囊、助孕丸、清金得生片之外,還增加了強肌健力膠囊、桔荔散結片、貞術調脂膠囊、十味骨康口服液、三芪口服液。
另外,對環孢素滴眼液(Ⅲ)、頭孢托侖匹酯顆粒等2個被調出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2025年6月底前仍按原醫保支付標準享受“雙通道”和單獨支付政策。
異地就醫
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信息全省互認
《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障省內跨市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經辦規程》(以下簡稱《規程》)適用于參保人員省內跨市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門診特定病種、住院、生育等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經辦管理服務工作。
在備案管理一章中,《規程》明確,異地長期居住、臨時外出就醫或異地生育就醫的參保人員辦理省內跨市就醫備案后可以享受跨市就醫直接結算服務,并明確不同人員類別的備案有效期,原則上均不少于6個月。
參保人員先就醫后備案的情況,在出院結算前補辦跨市就醫備案的,應當支持辦理當次費用直接結算;出院自費結算后補辦備案的,按參保市規定返回就診機構辦理補記賬,未能辦理補記賬的可申請零星報銷。
對于門診特定病種,《規程》明確,省內跨市就醫人員可在符合資質的就醫市定點醫療機構辦理全省統一的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全省規定范圍內的門診特定病種,參保人員待遇認定信息全省互認,省內更換參保市有效期內的門特病種無須重新辦理認定。通過全省范圍內的待遇信息互認,參保人員不需要重復去醫院進行認定。
省內跨市看病買藥可直接醫保報銷
為進一步改善參保人員省內跨市就醫體驗,《規程》明確,定點醫藥機構應當為參保人員提供省內跨市就醫直接結算服務,各市應互認異地聯網定點醫藥機構。換言之,廣東省醫保參保人員進行備案后,在省內跨市定點醫藥機構看病買藥可以直接獲得醫保報銷,不需要先墊付后報銷。
定點醫藥機構為跨市就醫參保人員提供與本地參保人員同等的診療、購藥、結算和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備案等服務,實時上傳就診、購藥、結算和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備案信息等。尤其是,定點醫療機構不得將在本地住院作為開具轉診的先決條件。
對于因急診搶救就醫、未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的參保人員,由定點醫療機構選擇相應系統接口辦理直接結算,無須墊付費用返回參保地零星報銷。
在醫保報銷待遇方面,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以及生育保險待遇等執行參保市政策。異地長期居住人員使用材料方式辦理備案的,可以在備案市和參保市雙向享受醫保待遇。
廣東省醫保局表示,《規程》的發布,是以國家跨省異地就醫規程為基準,將廣東省內跨市就醫經辦管理服務與跨省異地就醫保持一致,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通過明確范圍、簡化流程、集中數據等多種方式,減輕群眾跑腿負擔,提升參保人員的就醫體驗。
新增5種門診慢特病可醫保跨省結算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就醫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阻肺)、類風濕關節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強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實現跨省直接結算。隨著這次門診慢特病相關治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范圍的“再擴容”,全國跨省直接結算門診慢特病病種數量將從5種增加到10種,在廣東則細分為17個門特病種。
廣東可跨省直接結算的17個門特病種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阻肺)、高血壓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腎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造血干細胞移植后抗排異治療、糖尿病、類風濕關節炎、惡性腫瘤(非放化療)、心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肝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肺臟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強直性脊柱炎、慢性腎功能不全(血透治療)、慢性腎功能不全(腹透治療)、惡性腫瘤(化療,含生物靶向藥物、內分泌治療)、惡性腫瘤(放療)。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