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根據《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2020年7月29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9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第七條規定,除規定的煙花爆竹禁燃區以外,其他區域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地點和種類的范圍,由所在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公告。為了加強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員、財產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廣州市公安局南沙區分局制定了《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南沙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
二、制定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2.廣東省廣州市地方性法規:《廣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
三、主要內容
南沙區下列區域定為煙花爆竹燃放區域范圍,實行全區禁放制度。
?。ㄒ唬┠仙硡^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ǘ┠仙硡^管轄范圍內,因重大節日、慶祝、慶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動,確需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主辦單位依法按照分級管理規定,向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
四、解讀方案
解讀形式主要以書面解讀為主,并采用公示、座談會、調查問卷等多種形式為輔。
關注 · 廣州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