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有關部門,各區民政局,各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換屆選舉工作作為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事項,由社會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進行規定和落實。去年以來,我局協同有關部門多形式、多渠道積極指導督促各社會組織尤其是社會團體按期規范換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為進一步規范社會組織內部治理,保障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結合我市社會組織換屆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推動社會組織依照章程按期規范換屆有關事項作出如下提醒:
一、嚴格按期完成換屆。各社會組織要高度重視換屆工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自身章程規定的屆期按期開展換屆選舉工作。在屆滿前提前啟動換屆選舉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到期按時規范完成換屆。
二、規范有序開展換屆。要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溝通,提前籌備,細化方案,嚴格遵循本組織章程有關要求,依規履行換屆程序,規范民主選舉環節,確保換屆選舉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三、健全負責人報備制度。要按照“一屆一備、變動必備”的原則進行負責人報備,換屆產生新一屆負責人后,無論是否發生人員、職位變動,均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負責人報備手續。報備信息要保證真實準確。
四、強化工作協同與督促監督。各級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主要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社會組織依照章程開展活動進行業務指導、行業監督,重點督促和規范理事會按期換屆、負責人按職數配備、名譽職務規范設置和管理、負責人違法失信免職退出、負責人任職符合規定、負責人到齡到屆退出等問題。對不按照章程規定換屆或開展活動等違反行政法規規定的,登記管理機關結合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報告)等有關規定依法確定其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視情節依法采取監管措施。各業務主管單位、主要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指導督促所屬社會組織加快推進規范換屆工作。
廣州市民政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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